并购重组 · IPO上市 · 跨境交易
闫鹏和律师服务过众多的境内外投资兼并收购与重组项目,曾获得“最佳并购律师”荣誉。闫律师的客户主要为国际知名公司、上市公司、大中型央企和地方国企。闫律师法律服务涵盖境内外投资、“一带一路”、境内外企业兼并与收购、境内外基金信托、困境企业破产重整、跨境法律服务、并购争议解决等。 闫律师团队凭借深度而综合的实务经验,以及与境内外行业知名机构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能针对具体项目可能遇到的法律和商事疑难问题提供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并能及时匹配有效资源。
闫鹏和律师所在中银律所是全国最有影响力的金融证券律所之一,有着“资本市场黄埔军校”之美誉。27年来,中银律师为700余家上市公司提供了专业服务,为国内外万余家公司企业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闫律师团队在美国纽交所、纳斯达克、OTC,香港联交所,国内科创板、创业板、A股主板及新三板等主要资本市场都有着不俗的业绩,并熟悉开曼、BVI法律制度和VIE红筹架构,尤其在先进制造、产业互联网、泛娱乐与文化体育、新(整合)营销、大宗贸易与供应链金融等行业领域,有着丰富经验。
合规风控与境内外争议解决同样是闫鹏和律师团队的核心业务。闫律师凭借近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为海外知名公司机构、大中型国资企业、知名民企集团及各级各地政府部门等众多客户提供有关合规与监管、法律风险管理、常年法律顾问、财税、知识产权、国际反腐败以及其他各种类型的综合法律服务。 闫律师曾代理众多大型公司和知名机构在境内外参加重大、疑难的商业争议纠纷解决,并取得了令客户满意的效果。闫律师可以英文开庭,尤其擅长海商海事、跨境交易相关的国际仲裁和海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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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主营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建设及运营,近期国家及地方对光伏发电行业出台了系列政策。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财建【2020】4号和5号文规定,说明发行人已运营项目持续执行国家发改委规定的西藏地区标杆电价的可行性,相关补贴是否存在持续下降或取消的可能;(2)说明保障性收购及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等政策规定对发行人的影响;(3)说明造成弃光限电从而影响光伏企业发电量的因素是否会在短期内发生根本变化,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4)说明未来年度各期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是否存在下降风险,是否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5)说明在西藏地区停止新增普通电站项目建设审批以及国家发改委对需国家补 ......
裁判摘录:首先,相关技术领域公知常识的认定,直接决定了该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应具备的技术知识和认知能力,进而对创造性判断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对于公知常识的认定应该以确凿无疑为标准,应该有充分的证据或者理由支持,不应过于随意化。 一般而言,对于相关技术知识是否属于公知常识,原则上可以通过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加以证明;在难以通过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等公知常识性证据予以证明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所属领域的多份非公知常识性证据例如多篇专利文献、期刊杂志等相互印证以充分证明该技术知识属于公知常识,但这种证明方式应遵循更严格的证明标准。 其次,公知常识性证据是指技术 ......
我们与客户并肩风雨,共享辉煌,与有荣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