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 2010 年 11月 11 日保代培训
一、如果发行人存在欠缴税款的,以前是只有补充完毕才能上 市,现在政策有所调整。因为证监会并不是税务征管部门,没有追缴税款的义 务同样也没有权力,会里只是需要企业详细披露有关情况,然后认定行为的性 质。
二、如果偷漏税行为严重到违法违规行为时,有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也不会 被认可,因为各级税务主管部门都有一定的审批权限,不能越权出具证明文件 (1000 万元以上的应该是在国税总)。
三、整体变更及分红纳税的问题:反馈意 见会问,也是一个充分披露的问题;关注点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 在巨额税款未缴纳的情况,是否会影响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规情况及 资格,从而影响到发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