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小兵研究 ,作者王奇kimi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加入发行人前,部分曾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启攀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等任职。曾在华为或启攀微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共7人,曾在华为或启攀微任职的其他技术人员共23人,占公司技术人员数量的比例为3.70%。
一、公司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等部门人员中,曾于华为或启攀微任职的情况
华为(含其下属企业华为海思)作为国内集成电路行业的领军企业,培养并向行业输出了大量人才,部分人员从华为离职后加入其他公司属于正常的行业人员流动。近年来,由于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呈现快速发展势头,同行业公司之间人员流动更加普遍和频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与华为和启攀微均不相同。
曾在华为或启攀微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共7人,均在公司设立初期即加入公司,其从华为或启攀微离职距今已超过10年。公司的技术人员来源以校园招聘为主,社会招聘为辅。
二、关于保密事项、竞业限制事项
根据对上述人员进行的访谈并取得其书面确认,上述人员均与华为或启攀微签署了相关保密条款,亦履行了对华为或启攀微的保密义务。截止本回复出具之日,上述人员与华为、启攀微未发生过任何保密事宜的争议及纠纷,也未收到过华为、启攀微针对保密事宜的权利主张。
根据对上述人员进行的访谈并取得其书面确认,上述人员均未与华为或启攀微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条款,离职后亦未领取过竞业限制补偿。截止本回复报告出具日,上述人员不存在因竞业限制被华为或启攀微主张过权利的情形,未与华为或启攀微发生过任何与竞业禁止相关的争议及纠纷。
三、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并未涉及公司董事、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发明人在华为、启攀微形成的专利
前述人员作为发明人在华为或启攀微任职期间由前述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专利主要为与前述原任职单位主要产品及技术相关性较强的发明专利,整体分为两类,一类为在华为任职期间形成的通讯类专利,另一类为在启攀微任职期间形成的电容触控类芯片相关专利,不存在与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及产品直接相关的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
除公司董事、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外,曾在华为或启攀微任职的其他23名技术人员中,仅有1名员工在华为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由华为申请并形成华为的发明专利。该员工在公司尚处于试用期,未形成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该员工在华为任职期间主要从事运营商网络设备相关芯片开发,其为发明人由华为申请并最终取得且目前处于有权状态的发明专利共计5项,主要应用于通讯网络设备。上述发明专利中,不存在与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及产品直接相关的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
曾在华为或启攀微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合计30人)加入公司后,有10人作为发明人形成了54项公司的发明专利,其中公司董事、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孙洪军、郭辉、程剑涛、张忠、杜黎明5人牵头或参与形成的发明专利共51项。上述发明专利均系该等人员执行公司工作任务或者利用公司的设备等物质技术条件所自主研发取得的成果,属职务发明,其专利权人均为公司。发明专利主要应用于音频功放芯片、电源管理芯片、马达驱动芯片等,不涉及原单位的职务成果,不构成对相关发明人原单位的专利以及非专利技术的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