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1. 营业利润率达到5%以上。
2. 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10%。
3. 满足下列条件一项以上:
(1)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的能力。
A. 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50%以上;
B. 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2.5%(含);
C. 企业拥有与主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件以上。
(2)企业实施科学的精益化管理,开展精细化生产,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高且享有较高知名度(申报”小巨人”企业奖励的需达到单个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国内前五名;申报”隐形冠军”企业奖励的需达到单个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国内前两名)。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运行一年以上。
(3)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4)企业以新取胜,培育新的增长点。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