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1.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即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技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2.原则上经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各地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以上。
4.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60%以上。
5.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