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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选条件

山西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选条件

   2021-10-13T15:17:08+08:00

山西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选的条件指标如下:

 

(一)基本条件

 

省局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或是申报”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属于国家、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支柱和优势产业、优势产品的企业优先推荐。

 

(二)专项指标

 

1.经济效益。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名列前茅(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创新能力。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在3%以上, 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获得2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6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主持、参与制订或修改国家标注、行业标准的视同发明专利,获得软件著作权的视同实用新型专利)。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工作站等)。

 

4.经营管理。(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专项条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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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vey 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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