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指标:
1.经营范围:(1)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工业企业。(2)突出《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和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3)以《吉林省重点产业强链指南》中所提出的13个行业领域中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4)属于其他领域或行业的中小企业。
2.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50%以上。
4.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1.5%以上。
5.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