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企业法关于减资的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二、对比公司减资操作流程要点
1、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就减少认缴注册资本承担的具体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的具体方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企业产权登记变动表》。外商投资企业提交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2、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增资的股东会决议或决定内容,修改公司章程。
3、办理前置审批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认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需办理相关的前置审批,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例如,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审批机关有效的批准文件,即向商务部门(局、委员会、部)申请减资审批,换发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4、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公告。
6、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7、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减资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涉及实收资本变更或变动的,还应当同时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或申报变动情况。
三、合伙企业减资程序相对比较简单,举例如下:
2020 年 4 月,合伙企业减资,具体程序安排如下:
2020 年 4 月 27 日,启鹭投资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由 302,400万元减少至 302,000 万元,由合伙人厦门金启永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少出资额 400 万元,并退出合伙企业;同意修订并签署启鹭投资合伙协议。
2020 年 4 月 27 日,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启鹭(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就前述变更事宜进行了约定。
2020 年 4 月 28 日,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启鹭投资换发了《营业执照》。
再举个例子:
(5)请说明你公司与嘉兴晟昱、中城建三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书的具体情况,包括签署背景、签署时间、协议书主要内容、债权债务对冲的结果及后续安排,签署相关协议书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相关协议签署是否及时、恰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并结合相关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说明债权债务对冲的具体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你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合伙企业减资后,嘉兴焜昱对嘉兴晟昱的投资款 69 亿元变成了债权,但嘉兴晟昱已经将这些资金投入公司的项目中,变成了嘉兴晟昱对公司的债权,上述减资款应由公司偿付给嘉兴晟昱。为缓解公司的债务压力,同时考虑到上述提及的公司由于抢工供货对中城建设有预付债权,各方有意愿对上述债权债务进行清理。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中城建设、嘉兴晟昱签署三方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
1、根据嘉兴晟昱合伙企业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形成的合伙人决议的相关内容,各方确认并一致通过嘉兴焜昱向嘉兴晟昱合伙企业减资人民币 690,000 万元决议。于减资当日,泰禾集团应付嘉兴晟昱合伙企业人民币 690,000 万元,嘉兴晟昱合伙企业应付嘉兴焜昱人民币 690,000万元。
2、2020 年 12 月 21 日,嘉兴焜昱将其对嘉兴晟昱合伙企业的 690,000 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中城建设,并履行了相关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嘉兴晟昱合伙企业予以确认。嘉兴晟昱合伙企业应向中城建设履行 690,000 万元债权的清偿义务。
3、2020 年 12 月 31 日,泰禾集团对中城建设的预付债权人民币638,042.10万元。
三方达成约定:
1、嘉兴晟昱应付中城建设的人民币 690,000 万元,三方同意由泰禾集团在应付嘉兴晟昱的减资款中向中城建设支付人民币690,000 万元。
2、中城建设对泰禾集团的债务 638,042.10 万元与泰禾集团上述应付给中城建设的690,000 万元中予以等额抵销638,042.10 万元。
在账务处理方面的过程如下:
1、嘉兴晟昱依据签署的合伙人决议,账面确认对嘉兴焜昱的 69 亿元其他应付款,同时减少实收资本69 亿元。
2、嘉兴晟昱依据嘉兴焜昱与中城建设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及债权转让通知书,将账面记录的其他应付款-嘉兴焜昱 69 亿元转为其他应付款-中城建设69亿元。
3、于2020年12月31日,泰禾集团账面其他应付款-嘉兴晟昱86.25亿元,其中 69 亿元为嘉兴晟昱收到嘉兴焜昱的注资款69 亿元后转入泰禾集团。依据三方抵账协议,泰禾集团将账面其他应付款-嘉兴晟昱 69 亿元转为其他应付款-中城建设后,与预付中城建设63.8 亿元进行抵销。
我公司认为,上述债权债务的产生是基于协议,且得到协议各方认可,具有法律效力和商业实质。将上述债权债务进行抵账处理,是公司基于目前的资金状况做出合理的选择,具有可操作性,如三方协议约定所述,对债权债务集中抵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债权债务对冲事项属于债务重组事项,涉及金额为 638,042.1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3.5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因上述债务重组事项在实际交易发生时,公司管理层未能有效识别,导致上述事项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上述不规范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歉意。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债务抵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嘉兴晟昱、中城建设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进行债务重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务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 2021-055 号公告)。公司将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合伙企业减资可参考上市公司披露案例链接:
复星医药:复星医药关于对所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普丽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