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是否已向合肥市肥东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延后发行人对爱斯伯特出资期限的申请,预计何时可以获得肥东县人民政府的相关批复,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若无法及时获得上述批复,发行人是否面临丧失对爱斯伯特控制权的风险,以及是否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与兴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所签备忘录的法律效力,发行人获得兴业银行授信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根据顾村镇政府及宝山区经济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协助申请<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针对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情况说明》,发行人获得相应财政补贴是否具备确定性。
如果发行人无法获得兴业银行授信贷款及相应财政补贴,发行人是否会面临重大偿债风险,是否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如果其未能按时支付与收购Expert相关或有对价的违约责任和法律后果,以及如果CMBC并购贷款未能按时偿还,CMBC行使股份质押权的法律后果,是否存在发行人丧失对相关境外子公司控制权的风险,进而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在《招股说明书》中,对相关子公司股份质押及其风险未在“重大事项提示”、“风险因素”、“重大合同”章节进行披露的原因,并说明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信息披露要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5.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发行人研发费用归集方面的核查情况,发行人研发投入占比是否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相关信息披露事项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