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审会问题】
1、发行人报告期存在数量较多、金额及占比较高、延续时间较长的众多关联方采购、 关联方销售及同时是关联方釆购和销售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对新新科技 2014 年毛利率为 47.81%、远高于其他客户毛利率的情形,说明对各个关联方销售和采购定价的 公允性,并逐项与第三方采购及销售价格进行比较分析、对关联方销售毛利率与第三方毛利 率逐项进行分析对比;(2)说明与艾赋醍、新新科技、深圳勤本电子、新加坡元盛之间关联 交易的公允性和必要性,发行人通过以上关联方而非直接将产品销售至最终客户的原因及合 理性;(3)说明与中山立顺、艾赋醍、珠海亿浩模具、华烁科技、金湾区全升、金湾区同升、 珠海比昂、珠海众汇通、珠海市柏康之间关联采购的公允性和必要性;(4)说明艾赋醍解除 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过程,认定关联关系得以解除的依据及合理性,以及解除关联关系前后 与发行人的交易情况,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5)说明并披露关联方租赁的公 允性和必要性;(6)说明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借款的公允性和必要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 查意见。
2、富元电子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宣东曾控制的企业,股权结构为张宣东持 60%、 艾赋醍持 25%、杨梅持 15%,主营业务属于 PCB 贴装以及组装等代加工业务。2017 年 7 月,
IPO 被否案例汇编(截止 2021 年 12 月 15 日)
张宣东将所持富元电子 60%股权转让予第三方,并辞去富元电子职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富元电子与发行人的采购客户和销售客户是否存在重叠,报告期内在人、财、物方面 是否存在共同使用的情形;(2)报告期富元电子与发行人发生资金往来的原因和相应的内控 制度;(3)富元电子与发行人董事控制的企业能动科技资金往来的情形及其合理性;(4)富 元电子与发行人存在哪些现实和潜在的利益冲突,是否构建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如有,请说 明关键控制点的设计及执行情况,并说明这些关键控制点防范了哪些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 明张宣东将所持富元电子 60%股权于近期转让予第三方真实性的核查过程,并说明该股权 转让对张宣东本人和发行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