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审会问题】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6,953.10 万元、20,644.40 万元和 17,534.9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 1,761.29 万元、2,685.62 万元和 2,689.17 万元。(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2016 年在主营业务收入下降 的情况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并未同步下降的原因,管理费用绝对额及管理费用率逐 年下降的原因;(2)发行人董监高中年薪最高的为总经理的 7.62 万元,请发行人代表将高 管薪酬和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分析比较说明是否存在刻意压低薪酬增加业绩的情形,发行人 的薪酬水平能否保持高管和员工的稳定;(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最后一年银行存款余 额仅为 597.72 万元,但报告期各年均进行大额分红,累计分红 5,872.5 万元的原因,是否存 在通过现金分红支付员工薪酬的情形11;(4)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变动说 明薪酬考核体系及其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相关支出的完整性和截止期间认定 是否恰当。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主要产品偏苯三酸酐销售价格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高 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的产量、市场销量、占有率远低于可比公司的 情况说明:(1)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2)各类产品的投入 产出率的变化情况;(3)燃料动力、水电单耗大幅下降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金茂典当 46.00%的股权12,为第一大股东, 第二大股东占比 16%,其他股东占比均比较分散。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柯伯成为其董事长和 法人代表,占发行人总股本 11.56%的董事方天舒也是金茂典当的董事。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未认定金茂典当为控股子公司并合并报表的原因,发行人是否主要经营一种业务。请保荐 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五星直接和间接持有发 行人 9.6%的股份。张五星质押所持发行人股份共计 369.515 万股。其中所持质押的 200.00 万股股份,为黄山市鑫成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质押所持的 169.515 万股股 份,系为刘杰华的借款提供担保。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该高管人员质押该等股份的原因,所持 股权的限制是否影响发行人股权的稳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