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审会问题】
1、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顺达电子资金拆借持续发生,主要用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少数股东、无关联第三方的个人需求。2013 年 5 月后,发行人控股股东李福喜从顺 达电子拆借的来源于发行人的资金约 700 万元(含通过穆海滨拆借 300 万元),主要用于偿 还其个人的部分银行借款约 550 万元、女儿留学款(后期)约 100 万元、个人购买车辆款及 所欠亲戚款项约 50 万元。李福喜作为最后一名还款人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将资金归还顺达 电子,顺达电子于 2016 年 2 月末清理资金占用完毕,于 3 月末结清资金占用费。借款人刘 原平至今尚有 350 万元未偿还给发行人管理团队持股的顺达电子。(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李 福喜还款的资金来源及客观证据;(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顺达电子在李福喜还款后三个月后 归还资金的原因;(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拆借资金时是否履行了合法的内部程序;(4) 发行人的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批准,300 万以上,3000 万元 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2%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低于前述标 准的关联交易由公司经营班子批准。请保荐代表人结合发行人的经营业绩、资金规模说明 前述制度是否足以防止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并就发行人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发 表核查意见。
2、根据申报材料,在 2013 年以前,由于受机制、体制、资金、发行人治理及其带来的决策效率等因素之制约,发行人未能充分发挥技术水平、产品种类、产品品质、客户资源、 管理团队等方面的优势,发展较为缓慢。发行人业务规模与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之间存在 较大的差距。请发行人代表详细说明发展较慢的原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内容与申请文件发 行人业务规模与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的描述是否一致。请保荐代表人 发表核查意见。
3、发行人报告期第一大客户惠州长瑞相关网站长期介绍自己为发行人子公司驻广东地 区办事处18。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对此事是否及何时知晓,是否默许惠州长瑞为子公司办事处, 说明惠州长瑞与发行人第二大经销商惠州固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工、客户等之间的关系, 惠州长瑞 2013 年 11 月 3 日成立,快速成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惠州长瑞今 年一季度回款较慢、惠州固信今年一季度没有回款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 过程及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