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审会问题】
1、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合同能源管理,发行人承担节能优化改造的全部费用,改造后新 增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在分享期满前归发行人所有,项目合作结束后发行人将全部设施无偿移 交给客户。报告期公司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4,106.63 万元、3,089.87 万元和 2,973.14 万元。(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中新增设备 设施的折旧政策及其政策依据,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是否应做纳税调整,是否征得主管税 务机关同意;(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内容、主要客户的行业特点等说明 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经营所使用的技改技术来源及技术研发人员技术专 长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员工及其它人员使用情况,前述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 体工作范围及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2)发行人核心竞争力与市场竞争对手的差异。请 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3、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截止 2016 年末,发行人有 36 个项目处于违约状态(包括诉 讼已判决、已调整,但暂未执行完毕的项目),涉及项目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860.87 万元, 涉及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622.23 万元。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将上述违约项目分为客观违 约和主观违约,主观违约客户中有三家尚有应收账款净值 730.43 万元。发行人报告其客户 涉及国有企业客户共计 52 家,共涉及节能技改项目 251 个,其中 139 个项目履行了招投标 程序,其他 112 个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诉讼后和解及诉讼审理 中的三家客户的具体名称,涉及诉讼和执行的最新进展情况;(2)说明截止报告期末,超过 信用期未履约的应收账款总额,是否有新的诉讼事项;(3)说明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 112 个项目截止 2016 年末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减值准备计提金额;(4)补充说明在唐山港陆 钢铁有限公司未按调解书约定足额及时支付款项的前提下,认定应收账款可收回的依据;(5) 说明报告期 2014-2016 年度前 10 名客户一次性分享业务截止 2016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减值 准备计提金额、诉讼情况;(6)以嘉兴石化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一次性分享确认的 1,643.85 万元(专业设备原值及计提折旧均为 378.73 万元)为例,补充说明该项目确认的收入、毛 利情况;(7)说明各报告期对于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已做纳税调整。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