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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三联交通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6 月 26 日创业板被否)

安徽三联交通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6 月 26 日创业板被否)

   2022-01-20T21:42:57+08:00

【发审会问题】

1、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自 2005 年成立以来保持持续向上的发展态势,其中以王珏为 首的管理团队发挥了重大作用。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选举 9 名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 聘任的管理层由 7 人组成,截至 2015 年 6 月 9 日两名董事离任,总经理及三名副总请辞离 职。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的原因,是否构成发行人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变化,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主要产品科目 1 和科目 2 均需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确认收入,报告期科目 1 和科目 2 的安装调试费用分别为 1,668.34 万元、2,367.13 万元、1,917.73 万元,占营业成 本的比例分别为 20.45%、17.84%、11.05%。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安装调试费用的金额占比逐 期下降是否与发行人营业收入的增长相匹配?

3、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发行人科目 1、科目 2、科目 3 和道路交通环 境智能治理系统类产品,需按照合同组织生产,在工程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取得买方签署的 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从公司业务性质和流程看,上述业务属于建造合同,请发行人说明 不采用建造合同核算的理由。

4、保荐机构关于举报信的核查显示:(1)实际控制人金会庆控制的企业负有大额债 务,包括债务重组后仍欠付农业银行贷款本息 20,323.99 万元,欠付内部集资 11,444 万元等。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是否可能存在因实际控制人被债务人追偿债务而影响发行人股权稳定的 情况。由于肩负大额债务实际控制人是否可能利用控股地位侵害发行人利益?(2)发行人 保外维修模式存在工程人员私自倒卖维修设备的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内部控制制度是否 存在缺陷?是否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以上问题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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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vey 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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