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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2 月 8 日主板被否,第二次被否)

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2 月 8 日主板被否,第二次被否)

   2022-01-20T23:07:46+08:00

【被否理由】

公司存在以下情形:2007 年 10 月你公司增资入股的股东中,有 4 家股东(增资时点合 计持股比例为 10.46%)当时的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与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有亲属 关系。其中:凌薏投资当时的实际控制人季玉芳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华峰的岳母; 焦庆科技当时的实际控制人奚俊为你公司财务总监奚兴昌的女儿,2009 年 5 月受让焦庆科 技 40%股权的焦庆龙为你公司财务总监奚兴昌的女婿;宏颂不锈钢当时的实际控制人吴江 为你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美的堂弟,另一股东吴娟(持股 40%)为吴美的姐姐; 柳飞五金当时的实际控制人仇柳飞为你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方文斌的外甥。此外,2007 年 供应商宏颂不锈钢、宽裕不锈钢、柳飞五金增资入股你公司前身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1.88%、1.40%和 0.57%,其中宏颂不锈钢、柳飞五金实际控制人与你 公司高管有亲属关系。你公司与上述 3 家供应商的交易在报告期内持续存在。2010 年 6 月 你公司前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未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2010 年第 96 次会议的审核。发审委在本次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前次申报材料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上述事项, 也未在前次发审会现场聆讯中如实作出说明。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2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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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vey 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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