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否理由】
你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收入、净利润规模较小,主要产品为环卫专用车辆和垃 圾中转设备,该类产品存在销售对象变化较大的特点,你公司报告期内的前五大客户基本没 有重合。你公司 2011 年 1 月至 6 月新增客户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 42.15%,2010 年和 2009 年,该比重分别为 44.69%和 40.28%。
在此情况下,你公司本次募投新增产能合计 2,800 台/套,较目前产能 1,630 台/套增加 约 1.72 倍。今后是否有足够新增客户用以消化该产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2 号)第 四十一条的规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