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否理由】
你公司 2008 年至 2010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1.41 亿元、2.01 亿元和 3.13 亿元。虽然营业 收入大幅增长,但服装销售数量却在店铺数量由 2008 年 143 家增至 2010 年 272 家的情况下 未见增长,2008 年至 2010 年服装销售数量分别为 58.18 万件、60.34 万件和 58.67 万件。另 外,你公司 2010 年末存货大幅增长,由 2009 年末的 3,816 万元增至 2010 年末的 10,097 万 元,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2010 年存货周转率仅为 1.36,你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 27,707 万元新开设 85 家自营店铺,而 2010 年你公司关店 家数为 46 家。由于店铺从开业到盈利需要一个过程,你公司报告期内在店铺数量增长的情 况下服装销售数量却有所下降,2010 年末库存商品又大幅增长,你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2 号)第 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