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6 188-0018-6806
  • harveyyan@zhongyinlawyer.com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6 月 20 日中小板被否,后二次过会上市 002911)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6 月 20 日中小板被否,后二次过会上市 002911)

   2022-01-21T00:17:10+08:00

【被否理由】

港华燃气持有你公司 43%的股权,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华煤气。中华煤气持有顺德港华 60%的股权。你公司现任董事黄维义、何汉明同时兼任顺德港华的董事。你公司已于 2009 年启动收购顺德港华 60%股权的计划,但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未签署正式协议。该收 购计划的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福能发电公司为你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控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销售,以天然气、重油为发电燃料。2008 年-2010 年,你公司 对其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 3,921.17 万元、5,960.17 万元及 44,293.83 万元,占你公司销售收 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46%、6.47%及 23.16%。报告期内你公司向福能发电公司收取的管输 费为 0.15 元/立方米(含税),低于向非关联方销售的价格。

2008 年-2010 年,你公司向福能发电公司天然气销售毛利率分别为-0.01%、5.37%和 3.73%,远低于你公司同期天然气销售毛利率 26.54%、32.92%和 22.24%。根据披露,你公 司与福能发电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发审委认为,你公司业务独立性存在严重缺陷。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2 号)第二十条的规定不符。

阅读全文 →
Harvey Yan

    您有什么想法?

    %d 博主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