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否理由】
你公司 2008 年至 2010 年新开店铺分别为 65 家、96 家和 213 家,导致报告期存货金额 大幅增长,存货周转率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产品产销率和直营店销售平效逐 年降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投资 18,744 万元新开 380 个直营 店。根据以上情况,其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2 号)第 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