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否理由】
报告期内,你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应收账款持续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与净利润不匹配,对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你公司存在的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 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的有关规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