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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宏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12 月 24 日主板被否)

冠宏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12 月 24 日主板被否)

   2022-01-21T09:39:14+08:00

【被否理由】

根据你公司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你公司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均小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 2009 年度,你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5.35%、16.88%和 19.54%, 而同期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 10.62%、10.39%和 10.62%。你公司报告期毛利率 远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你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未就上述事项作出充分合理的解 释,无法判断你公司报告期毛利率及其变动的合理性以及有关事项对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是 否构成不利影响。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2 号)第 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 5 票,申请未获通过。根据《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 监会令第 62 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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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vey 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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