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否理由】
你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存在将港口方收取的车代理费的 50%直接在售票款 中扣除而少计营业收入导致少缴营业税及其附加、将燃油价格补贴作为免税收入少缴纳企 业所得税、关联方辽渔港务公司不足额结算代收票款收入而将资金交由控股股东辽渔集团 使用等情况。由于上述情形,难以判断你公司是否能够规范运行。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2 号)第 二十四条的规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