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否理由】
报告期内,你公司远期外汇合约收益总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16%、 44.86%、44.22%和 65.65%,该远期外汇合约交易是以赚取收益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且受 客观因素影响,远期外汇交易收益能否持续并保持稳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报告期内,你 公司向前五大客户提供服务而取得的备考收入占备考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0.76%、 52.90%、73.12%、71.42%,且服务协议采用一年一签的形式,未来能否持续稳定获得主要客户的服务合同具有不确定性。上述事项对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情
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六款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