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否理由】
公司 2007 年—2009 年营业利润分别为 10,155 万元、6,223 万元和 4,770 万元,营业利 润处于持续下降趋势。
2007 年—2009 年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分别为 4,551.34 万元、2,574.34 万元和 2,911.97 万元,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占公司净利润比重较高。2010 年增值税即征即退比率由 100%降 为 80%,增值税即征即退比率下降将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存在严重依赖。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2 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