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否理由】
一、招股说明书和申报文件中披露的全部 5 项专利及 2 项正在申请专利的法律状态与 事实不符;
二、目前全部产品均使用被终止的 4 项外观设计专利,50%的产品使用被终止的 1 项实 用新型专利,总体上看,5 项专利被终止对你公司存在不利影响。
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和第十四条 第(三)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