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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业绩|中银律师助力福建大数据收购*ST实达[600734]控制权

中银业绩|中银律师助力福建大数据收购*ST实达[600734]控制权

   2022-02-24T22:30:37+08:00

近日,由福建省大数据有限公司(“福建大数据”)控制的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数晟投资”)以破产重整产业投资人身份顺利完成对A股上市公司*ST实达[600734](“实达集团”)的投资并取得控制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数晟投资持有上市公司25%的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数晟投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福建省国资委。

实达集团是国内A股首家IT上市企业,成立于1988年5月,于1996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核心业务包括移动智能终端业务、移动智能终端配套电池电源业务和物联网周界安防业务三大板块。因实达集团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申请,福州中院于2021年3月31日同意实达集团启动预重整工作,并于2021年11月26日裁定受理实达集团重整一案。2021年12月31日,福州中院确认实达集团《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福建大数据系福建省国资委下属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系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把数字福建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的部署要求而设立的省管国有全资企业。初步定位为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机构和省级电子政务建设运维单位,具体承担福建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和授权开放,以及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福建省政务网络的建设和运维任务。本次福建大数据作为破产重整产业投资人投资实达集团,两者将能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有助于实达集团在重整后恢复经营能力,从而真正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最大限度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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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事务所在本次交易中作为产业投资人、控制权收购方福建大数据的法律顾问,由中银总所执行合伙人、高级合伙人闫鹏和律师带队,与中银福州分所团队共同为福建大数据本次破产重整投资及上市公司收购项目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包括交易方案设计与论证、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文件起草及架构搭建、商业沟通谈判、证券交易法律咨询等。本项目系地方国有企业投资破产重整上市公司并取得控制权,涉及破产重整程序、国资监管规则、证券监管规则等多领域法律法规,项目复杂性和困难度较高,项目组成员凭借专业的法律服务及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任。

本项目主办律师为王梦晓律师、李毅律师,项目组成员还包括唐倩律师、郭紫娟律师、实习律师费然、律师助理程昊然,以及中银福州分所高级合伙人刘新星律师、黄玲律师、实习律师翁小花、实习律师曾晓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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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vey 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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