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的外资投资准入制度是一项核心政策,它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家安全和保障国内产业。对于IDC行业而言,中国政府制定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其中规定了外商在IDC行业中的限制。这些规定包括外资企业需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进入和从事IDC行业的限制等。
为了规避这些限制,许多外资企业在中国采用了可变利益实体(VIE)结构。VIE结构是一种通过合同关系来实现控制权的方式,使外资企业可以通过其在境外设立的公司,与中国内地的企业进行业务合作,而不必直接在中国内地开展业务。VIE结构在中国IDC行业中被广泛应用。
然而,VIE结构本身存在很多法律风险。VIE结构的法律效力仅基于合同关系,而这些合同并未得到中国政府的认可或批准。此外,中国政府一直在监管VIE结构,可能会采取行政或司法措施来限制或取缔这种结构。例如,政府可能会认为这种结构妨碍了国家安全或违反了其他法律法规。
在此背景下,以21Vianet Group为例,其在中国大陆采用了VIE结构从事IDC业务。根据其在Form 20-F中的披露,21Vianet Group在中国内地的业务是由其控制的可变利益实体(VIEs)进行的。为了规避中国政府对外资IDC企业的限制,21Vianet Group通过股权质押、不可撤销授权委托、可选购股权协议等多种合同关系实现对VIEs的控制。然而,21Vianet Group在Form 20-F中也明确指出,VIE结构本身存在着很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效力、中国政府监管等问题。如果21Vianet Group无法通过这些合同关系有效控制VIEs,或者这些合同被认为违反了中国法律法规,那么将会对21Vianet Group的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重大影响。
因此,外资IDC企业在中国大陆设立VIE结构从事IDC业务时,必须认真评估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规避。一方面,企业需要确保其VIE结构符合中国大陆的相关法规和政策,避免出现违法违规情况。具体而言,企业应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并通过注册等程序确保VIE结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企业应加强对VIE结构下公司的监管,确保VIE结构下公司的运营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企业还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的风险和挑战。
另一方面,企业也需要关注中国大陆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及时更新自己的合规措施。例如,近年来中国大陆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资在部分行业设立独资企业或参股比例过高。这些政策的变化可能对外资IDC企业的VIE结构和经营带来影响,企业应密切关注政策的更新和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业务布局和战略规划。
总之,外资IDC企业在中国大陆设立VIE结构从事IDC业务,面临着一系列风险和挑战。企业应认真评估风险,制定合规措施,加强监管,及时调整业务布局和战略规划,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法规和政策环境,确保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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