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宋志平在第二届国有经济研究峰会上提出,要提高国有上市公司市值,需要采用四结合策略。以下我们将结合国内部分知名国有上市公司的实例,详细论述这四种策略在实际运作中的应用。 总结: 通过以上对国有上市公司实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要实现国有上市公司市值的提升,需要采取四结合策略,即融资与资本市场机制相结合、利润与市值相结合、管理与治理相结合以及规模效益与创新技术发展相结合。这些策略有助于国有上市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从而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国有上市公司市值的提升将为整个资本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一、国有股质押是否需要国资委审批? 问:国有股东拟质押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时该如何备案?融资人除了在股权管理系统里提交相关资料外,是否还需要经国资委审批? 答2020-11-04:根据《关于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4〕95号文)有关规定,国有股东质押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由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办理,并通过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备案表》,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二、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质押有关问题咨询 问:2001年,财政部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第4条明确约定,“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 也就是说国有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对外质押的比例不能超过50,2014年,国资委发布《关于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4】95号文)中只有关于国有企业质押所持上市股份时组要备案,但没有提到质押比例问题,我有疑问,特向贵单位咨询: 1、该通知于2001年发布,目前是否仍然适用?2、“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如何界定?是否泛指所有的国有企业?是否适用于各级 ……
三、关于担保业务政策咨询 问:《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1〕75号)规定严格控制融资担保规模、严格控制超股比融资担保。 问题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一般是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到三年。请问这条规定的担保规模是指下属单位担保融资正在使用的额度,还是包含已经履行完还款义务但是尚在保证期间的额度? 问题二: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少数股东股比少于5且无法落实反担保,针对持股比例95以上能够控制的子公司是否有政策空间可以提供全额担保? 答2021-12-14:融资担保余额是指实际提供担保的融资余额。对子企业确需超股比 ……
四、国有企业能否无偿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问:《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中央企业应当制定和完善集团统一的融资担保管理制度,明确集团本部及各级子企业融资担保权限和限额、融资担保费率水平,落实管理部门和管理责任,规范内部审批程序,细化审核流程”、“将年度融资担保计划纳入预算管理体系,包括担保人、担保金额、被担保人及其经营状况、担保方式、担保费率、违规担保清理计划等关键要素”。该规定已明确担保费率是关键要素。 经检索,其他现行规范未明确国企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否收取担保费的问题,对此我们有如下疑问: 1.国有企业与某外资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其中国有企业持股51。现拟为合资子 ……
五、国有股东能否通过定向减资方式退出,是否需要进场? 问:咨询一下国有股东以定向减资方式退出公司的相关问题,具体如下: 1.国有股东能否以定向减资的方式退出所投资的公司? 2.国有股东以定向减资的方式退出所投资公司时,是否需要进场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国有股权转让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交易,目的是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确保国有股权保值、增值。若允许国有股东以定向减资方式退出公司,且无需进场交易的话,那么是否会为国有股权转让提供了规避进场交易的途径?(即国有股权拟全部转让时,可以通过国有股权定向减资实现退出后,该公司再以增资等方式引入新的股东,这样无需进场交易,而实质上是进行了国有股权的转让) 答202 ……
六、国有参股企业增资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及备案? 问:请问国有参股公司(国有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足5)增资引入一名外部民营背景股东时(会导致原国有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是否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答2020-11-06:国有股东应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在上述经济行为的决策会议上,就其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和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表达意见,最终以股东会决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