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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投资

A股上市公司科远智慧公告称数亿元定期存款产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质押

A股上市公司科远智慧11月15日晚间发公告称,公司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的数亿元定期存款产品中,约2.95亿元(人民币,下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质押。 科远智慧公告称,公司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定期存款,产品到期日为2021年11月10日。目前,公司仍未收到该笔资金。 据公告,经公司向浦发银行南通分行问询得知,4000万元定期存款2020年11月10日已作为南通瑞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担保,目前因南通瑞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未能按时偿债,导致公司4000万元定期存款到期未能及时赎回。 科远智 ……

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开展内保外贷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开展内保外贷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18〕5号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托管机构:   为规范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机构)开展内保外贷业务,加强境外融资业务监管,防范境外融资风险,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外汇局《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内保外贷业务”是指保险机构向境内银行申请开立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等,由境内银行为特殊目的公司 ……

银保监会要求理财公司设立风险隔离机制,提高理财产品资金兑付能力

( 2021-09-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本报记者 周芬棉   理财产品又一配套规则即将出炉。  银保监会近日公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以提高理财产品资金兑付能力,保障投资者申赎产品的权利,并推进理财产品的净值化转型。重点管控流动性风险   按照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的解释,出台《办法》是基于三方面的需要,即进一步完善理财公司制度规则体系的需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需要。  但对于投资者来说,按照2018年4月27日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 ……

包商银行事件背后系列监管腐败案件

2021年9月3日,央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其中,专题十三“依法稳妥处置包商银行风险”首次详细阐述了包商银行的风险成因、接管包商银行面临的挑战及风险处置思路、风险处置工作实施情况,以及风险处置的启示。 以下内容来源:汇票圈 2021年5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事件背后系列监管腐败案件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督促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以案为鉴。5月12日,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受贿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薛纪宁落入法网背后,是原内蒙古银监局领导班子5名干部身陷监管腐败的一起“窝案 ……

包商银行如何拆分?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作者: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 孙海波 2021年9月3日,央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其中,专题十三“依法稳妥处置包商银行风险”首次详细阐述了包商银行的风险成因、接管包商银行面临的挑战及风险处置思路、风险处置工作实施情况,以及风险处置的启示。 包商银行如何拆分? 作者: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 孙海波 2020年4月30日,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管组发布公告,明确包商银行拟将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分别转让至蒙商银行和徽商银行。 1 此次公告距离央行2019年5月24日公告正好快一年,票据和同业存单其实都已经到期,正好一年时间。所有同业存单和票据不存在转换的问题,同业存单和 ……

央行专题:依法稳妥处置包商银行风险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2021年9月3日,央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其中,专题十三“依法稳妥处置包商银行风险”首次详细阐述了包商银行的风险成因、接管包商银行面临的挑战及风险处置思路、风险处置工作实施情况,以及风险处置的启示。 2019年5月2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公告,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同时,坚持市场化原则,防范道德风险,严格依法依规推进包商银行接管工作,历时一年半的时间,顺利完成包商银行金融风险的精准拆弹。 一、包商银行的风险成因1.包商银行的基本情况。包商银行前身为 ……

银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整治保险资金直接用于放贷或担保

内容来源:消费金融频道 撰文 | 陈大柴 为了遏制保险机构合规运营,银保监会最近向北京、上海、江苏、深圳等地方银保监局和各保险(包括保险资管)机构下发通知,要求各机构开展保险机构资金运用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和风险排查。各保险机构按要求在2020年6月底前上报自查报告,排查业务周期为2018年以来发生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在排查内容方面,监管列举了保险机构资金运用范围和模式、投资决策运行机制、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等11大类共54项内容,包含了是否存在将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投资资产用于向他人提供担保或者发放贷款的情形(个人保单质押贷款除外)。 对排查不严不实的保险机构, 银保监会将对其公开通报,严肃问责; ……